一、四书及其作者
"四书"是儒家经典《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的统称
二、《大学》前言中的事理——门径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之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三、《大学》"三纲"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1. 释"道"
道者,径路也。
原理,原则。"一阴一阳之谓道。"(《易经 · 系传》),如医道、兵道、盗亦有道。
形而上学。 "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易经 · 系传》),如"道可道,非常道"。
2.释"德"
德者,得也。指已达到某种行为目的。
行为标准。"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尚书 · 洪范》)
功德,如积德。
3.释"道德"
道为体,德为用。原则及其体现。德者道之功。(《韩非子》)在现代,泛称的"道德"就是人际关系准则
志于道,据于德。(《论语 · 述而》)理想愿景及立身根据
四、道德法则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复地思索,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
道德作为人际关系准则与交通规则作比较研究
德育必须由近及远,不断纠正、巩固、强化。
人的本质不是各个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就其现实性说来,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五、道德行为的三种微观模式(参见附录《道可道,非常道》)http://www.kxkkc.com/jikan7-4.htm
1.直接模式A,当前学校教育能提供的训练、评估范围很窄
2.间接模式B,"我"的行为有时并不直接影响某个特定的人,
3.反馈模式C,暂时只涉及行为者自身
一个貌似只涉及本人的行为,通过反馈不断强化,足以引起严重的道德后果。
六、道德与法律无明显界限
缺德与犯法的界限非常模糊,全看法律把界限定在哪里。
七、释明明德
康诰曰:"克明德。"
太甲曰:"顾諟天之明命。"
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明明德就是使原本光明的道德重新光明起来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神秀(约606-706)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慧能(约638-713)
就教育而言,前者更有用。
八、释亲民
程子曰:"亲"当作"新"。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康诰》曰:"作新民。"(振作)
《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南怀瑾先生反对"新民"说的下列论点是苍白无力的
......朱子冒用其师程颐的意见......硬要说,"程子曰:‘亲当作新'"。这真叫造反有理,这不是明明白白涂改文书,等于秦桧加在岳飞身上的判决"莫须有"吗?因为把亲民的亲,当作"新"字来解释,他可非常有力地把后文"苟日新,日日新"来证明自己涂改有理。因此,他便可以大谈静坐观心,畅论心性微言妙论的教化。认为人人如此,才是学问,才能革新改过,才算是个新人(民)。岂不知下文由格物、致知,到诚意、正心、修身的个人学养成就以后,跟着而来的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正是真实做到亲民的学问吗?如果要人们天天换作新民,那就要随时变更政策,常常要来一次什么大革命才对吗?所以这个思想,后遗的流毒太大了!(《大学微言》)
九、释止于至善
《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商颂· 玄鸟》)
《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 (《小雅· 缗蛮》)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诗》云: " 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大雅· 文王》)
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十、《大学》中的基本事理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十一、达到"明明德"之逆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十二、达到"明明德"之顺序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十三、《大学》"八目" (PPT29) 
十四、修身为本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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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在魏晋以前,以儒家学说为核心,中国人一直相信人类与自然都处于有意志的“天”的支配之下。所谓“明德”,不能简单化地认为只是一种“人际关系准则”,它更是一种外于而又高于个体生命的无上权威,是天给人树立的榜样。故称之为“天之明命”。个体生命“明明德”的过程(修身),就是对“天之明命”表示认同并且加以内化的过程。也就是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以你的实际行动由近及远地为其他个体生命树立了良好的修身榜样。所以说也就起到了“新民”的作用。至于“止于至善”,其实也不难理解,儒家是一向提倡“法先王”的,早已给“至善”立下了标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所作所为就是“至善”,而且是后人万万不能超越的。倘若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越雷池一步,难免会遭受“鸣鼓而攻之”的待遇,弄得不好还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所以说“止于至善”等于是儒家先贤给后人亮出的黄牌警告。
以后,“明德”到了以二程、朱熹为代表的宋代理学家手里,逐渐演化成理学的最高范畴——“天理”(“理”)。其特点是:
1、理是天下万物都必须遵循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它是永恒存在的。
2、理是自然界的最高法则,也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法则。它包括物的理,又包括人类社会的理,孝、悌、忠、信、君道、子道都是理所规定的。
3、理早已客观地先于事物存在着,人和物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只是物不能主动体现它(“物不能推”),人能主动体现它(“人能推”)。不论是否通过具体的人和物的体现,万物之理早已先于万物而存在了。
4、一物有一物的理,一物之理又是万物之理。“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万川,则随处可见。”
朱熹还进一步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提出“存天理,去人欲”的口号,将短暂的特定社会时代的统治秩序、道德法则、行为规范,当作普遍必然无所不在的“天理”,来禁锢、压制、甚至扼杀人的自然欲求。这既起不到新民的作用,同时也为理学体系的最终瓦解埋下了祸根。这恐怕也是朱熹等人不懂得“止于至善”的缘故吧。
如果说“程朱理学”类似于五祖神秀的“佛在身外”,“渐修成佛”;那么,明代王阳明的“致良知”与李卓吾的“童心说”就更接近于六祖慧能的“佛在心中”,“顿悟成佛”。王阳明尝言:“苟非良知所出,虽孔子之言不敢以为是。”他认为人的“良知”(灵明)才是天地造化的根本,是人知善知恶的本能,也就是“天理”、“明德”。顺从“良知”去扩充善念克除恶念,就是“致良知”。王阳明把这种“致良知”的功夫叫作“致知格物”,又把"格物"解作“正心”、“诚意”,他还说“大学明明德之功只是个诚意,诚意之功只是个格物。”可见,王阳明“致良知”的过程也就是“明明德”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达到“正其不正以归于正”的目的。这也就离新民不远了。至于“止于至善”,王阳明等明代心学家同样也是忽略的。所以,我以为刘老师对于“止于至善”的理解是一大创举,是前无古人的。
所谓“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作为一名教师,在要求学生通过修身活动,提高文明素养的今天,需要思考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的方式与内容,同时,更要知道,教师要把做人的道理和交往的技能传授给别人的过程中,自身更加需要学习与提高,并且在与学生的交往过程中,以身作则地进行实践与展示。使修身活动是在身教多于言教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地深化。
感谢刘老师的分析。
你说得很对,今天的修身难点正在教师与教育管理领导本身
《大学》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修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在当前我们提倡学生开展修身教育的过程中,一直强调学生的自我教育。然而,“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我们的学生眼中,教师的言行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修身资源,只有教师本人也参与修身,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中,言行一致,真诚关切学生的成长,才能使修身教育做到实处,正所谓“上所施下所效也”。